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 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编辑:admin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校历安排,6月29日举办毕业典礼,30日2017届毕业生离校。为确保本届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特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要主动热情为毕业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指定专人办理此项工作,让毕业生满意离校。
二、各系成立毕业生工作小组,以党总支书记或系主任为组长,学工办主任、相关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负责具体落实毕业生离校事务。
三、强化值周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各系制定自己的毕业期间值班表,报学生处备案。
四、公寓要加强晚休巡查,避免社会闲散人员借毕业生名义混入宿舍。
五、针对校规校纪方面对毕业生提出明确要求,严禁毕业生发生损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乱写乱贴等行为。如毕业活动期间因饮酒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引发事故的毕业生,除按规定从严处分外,延期毕业。
六、各教学系自行确定毕业生返校时间,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学生处备案。
七、毕业典礼由教学系自行举办,邀请联系点领导参加,并将举办时间、地点等情况于6月27日前上报学生处。
八、毕业生档案建档材料按要求整理,于6月27日前上交学生科。
九、6月29日正式发放毕业证书。发放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统一领取,领取毕业证书时将盖章齐全的离校卡一并上交,无离校卡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十、毕业班级不得搞毕业会餐等活动,也不允许用班费(或另收钱)的方式给班主任、辅导员,提倡毕业生以向母校提一条好建议的形式表达爱校之情。各系书记、学工办主任要承担起宣知、监督责任。毕业生毕业前,辅导员、班主任要跟班,及时解决、反映问题,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校园安全稳定。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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