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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6    编辑:admin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学院、教务处对期末考试的总体要求,结合师范教育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考务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到考务规范、监考严格,以培养学生诚信守纪、沉着应考的良好风气,实现以考风促学风的目的,特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务小组。

组  长:杨曙光

副组长:屈秋颖  李宏良  张禄民  刘海红

组  员:包青龙  康伟  胡梅荣(负责审题、制定阅卷标准及阅卷分组安排)

组  员:李刚  张伟明(检查考场布置、流动监考、加盖缺考或作废章)

工作人员:刘  通 郑婷婷(负责印卷、分卷)

             孙建明(分卷、考场布置)

             张淑珍 乌兰(分卷、考试安排)

师范教育系考务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本系期末考试和协调与其它教学系的期末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对考场进行流动监考及巡考。

二、组织部署

1.系办公室于12月18日上午召开学院考务小组工作会议,落实期末考试各项工作。

2.各教研室12月19日下午召开专业课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学院办公室于12月20日下午召开监考要求及布署会议。

三、考场安排、布置及考试

1.共设34个考场,学生单人单桌参考、桌口朝前。其每个考场由2名教师监考,考试期间考场内,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资料等必须放在前面。

2.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严格按教务处给定的学号对号入座,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考出真实水平。如有违规者,一经查证核实,严格按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3.监考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每堂考试提前30分钟到系办公室开考务会并领取试卷,直入相应的考场,组织学生参加考试。监考期间自觉遵守监考守则,不得迟到、不得中途离开岗位或在监考期间做与其无关的事。收卷时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后到系办公室进行装订。

四、成绩评定与试卷分析、管理工作

1.各教研室在命题的同时要研究确定评分原则和评分标准。

2.2014年1月4--7日,统一进行评卷工作。采用“分题负责,流水作业”的形式集中阅卷。

3.成立评卷复查组

组长:屈秋颖  李宏良  张禄民  刘海红

组员: 包青龙  胡梅荣  康伟

工作人员: 刘通  张淑珍  孙建明  乌兰  张伟明  郑婷婷

评阅工作结束后,复查人员对试卷进行检查。

4.由系分管主任负责组织、检查所辖教研室任课教师的试卷分析。

5.按学院规定,任课教师及时录入学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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