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处近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7-01 编辑:admin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学院的创业就业工作,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就业服务质量,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使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继续稳步增长,就业质量稳步提高。现将创业就业处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年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
1.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要求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在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时,涉及填写日期的地方,填写时间范围在: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31日之间。
2.申请条件: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残疾高校毕业生认定以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
(3)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申请材料:
(1)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残疾毕业生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
(5)申请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1张本人的工商银行卡的卡号。
4.各系将2018年毕业生求职补贴表及其相关作证材料于2018年3月31日前按部门统一上交至创业就业处,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的材料。
二、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拟定于6月27日举行,各系(部)要安排好毕业生返校时间,确保毕业生参加。
三、各系于5月20日前,上报参加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招聘企业名单(附件1),学院根据需要向各参加就业洽谈会的企业发放邀请函(纸质或电子);各系于5月20日前上报“校企合作企业意向调查表”(附件2)。
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提高我院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学院计划加强我院创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力度,请各系将创业指导师培训计划表(附件3)于5月16日前上报学院创业就业处。
五、各系将《通辽职业学院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调查表》(附件4)于5月20日前上报创业就业处。
六、创业创新大赛的相关要求
1.各系于5月8—10日统计参加通辽职业学院首届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名单,由创业就业处于5月11日—20日组织统一进行培训,指导完成创业计划书。
2.各系5月21日——30日对学生参赛作品审核,组织通过审核的作品参加复赛。
3.6月份由创业就业处组织决赛。
4.各系传达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将发至创业就业微信工作群),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踊跃报名。
七、关于2017届毕业生派遣工作
1.2017年5月-6月15日可以随时登陆“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2017届专科毕业生就业信息。6月下旬进行第一次派遣。没有录入的系,请督促毕业生提交就业手续,及时录入。
2.毕业生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派往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把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证明)送创业就业处录入。
3.录入方法请参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规范及就业方案管理办法(2016版)》。请在共享文件中下载
4.第二次派遣在2017年9月1日前完成。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部门盖章后送至钟楼三楼创业就业处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tlzyxycyjy@126.com。
创业就业处
2017年5月12日













各大网站链接
校内机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