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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系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0    编辑:admin    来源:     点击量:

师范教育系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单独招生报名工作的安排,结合学院招生办对这项工作的部署,特制定师范教育系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师范教育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屈秋颖

副组长:康伟  李德全

成员:顾永春  计皓宇  冯杰飞  王晶  田杨  

二、实施原则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考分离,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保证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师范教育系负责制定本系单招的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负责报考学生的面试工作。招生办负责考生报名、各项考试和测试,招生录取、录取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四、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二)已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在教育部或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或个人三等奖(包括三等奖)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2.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包括二等奖)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我系中职毕业生且前两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30之前且无违纪的考生。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

备注

学前教育

普(文、理)、对口兼报

90

5000


小学教育

普(文、理)

40

4500

全科教育方向

六、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填报院校志愿时间:请考生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26日或3月4日-- 8日这两个时间段,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我院单招志愿。院校代码:794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的3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三)专业报考要求

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考前要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见面试要求附件一。

(四)材料初审

我院在下载整理考生报名信息后,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2019年高考报名考试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

(五)缴费

经确认合格的考生须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的同时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200元(已经发改委、教育厅审批)。缴费事项按网报系统提示操作。

(六)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请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学院将以短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

(七)面试、考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2.考生身份证原件;3.考生报名缴费单。

七、考试

(一)试题库。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试题库在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注册考生可自行下载复习,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下载英语、语文、数学备考,对口中职类考生下载所学专业相对应的科类试题备考。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75题。

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学院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根据各地考生及所在学校意愿,学院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八、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6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为550分;

(二)附加分最高分为50分(附加分共4项,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

1.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三等奖的考生加30分;

2.在参加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或个人三等奖的考生加30分,团体三等奖的考生加15分;

3.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30分;

4.通辽市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的考生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地区、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地区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二)公示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也可在我院招生网(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上查询。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个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

十、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资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联系方式

(一)师范教育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端段通辽职业学院

(二)联系电话:04758888367

 

                        通辽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一:

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语言表达、汉字硬笔书写形体仪表、特长展示。

面试总分为100分。

1.语言表达(30分)。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文章段落进行朗读20分

2)自我介绍,并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10分

口齿清楚,普通话语音准确,声音响亮,口语表达清晰,姿态自然大方。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2.汉字硬笔书写(20分)。主要对考生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进行考核。

3.形体仪表(30分)。主要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性等方面进行考核。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女生身高在1.5米以上(男生在1.6米以上),体态、仪表大方,走步姿势正确。

(1)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斜视、兔唇、歪头、歪嘴、四肢有残疾、纹身等,不予录取。

4. 特长展示(20分)。考生的声乐、器乐、舞蹈、绘画等特长进行展示,体育特长生需提供取得成绩证明

   项目

 

姓名

语言表达30

 

汉字书写

20

形体仪表

30

特长展示

20

成绩



































































 

测评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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